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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霸位,如何破解“老大难”?


   报废汽车是困扰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长期随意停放,不仅有碍观瞻,也是对公共权益和公共空间的侵占,甚至成为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小区,对“僵尸车”进行了调查,并采访了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和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解决“僵尸车”破题。

  “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存安全隐患

  蒸湘区大立小区23栋前坪停放着一辆报废汽车,车身积满灰尘,挡风玻璃上最新的年检标志为2014年。

  家住该小区的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停在这里快一年了,因为手续不全没办法年检,也没办法报废,所以就一直停在路边。

  随后,记者围着该小区转了一圈,发现了3辆“僵尸车”。

  “这辆小车停放在此近一个月了,怎么能将公共停车位占为私人停车位?”在常胜东路,附近居民陈女士指着路边的一辆“僵尸车”说。她希望车主能尽快将车开走,或者有关执法部门将车拖离。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唐斌告诉记者,除了长期占用车道外,不少“僵尸车”也会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如果车辆长期不使用,会产生燃油泄露,而且车内的旧电瓶长期处于高温下可能会爆炸燃烧等,甚至危害到人身安全。

  “因为报废汽车的价格太低,车主报废汽车的意愿不高,与其花精力去报废不如直接放那里不管了。这是僵尸车产生的原因之一。”“滴滴”司机梁师傅说。因跑车的缘故,他看到不少巷道和小区里停放着“僵尸车”。

  记者了解到,“僵尸车”有些是手续不全无法报废;有些是车主在换新车时,旧车没有卖出理想价格,就一直闲置着;也有些是车辆需要去报废,但车主却嫌流程太过麻烦,且报废价格也不高,就弃之不理了

  交警建议:设立举报制度,完善追责体系

  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政秘科科长李家庆表示,在处理这类车辆时,职能部门也存在部分职权划分不清现象,往往面临无法可依、不敢处理的尴尬境地。解决“报废汽车”问题,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车主要形成自觉报废的理念,车辆到报废时间主动报废。同时,相关部门可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栏,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完善追责体系,对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追责。

  李家庆认为,可由社区对疑似报废汽车进行统计,交警部门采集发动机号和车牌号,查询比对车辆检验、事故、涉案等相关信息,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通知车主前来处理。如果车主在规定期限内不挪车辆,可授权回收企业拖走并拆解,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车主的回收补偿费用中扣除,同时将此情况与车主个人信用挂钩。拆解回收企业应适当提高报废车回收价格,吸引车主积极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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