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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变身”上路

 
  报废汽车“变身”上路,近日,广州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根据DG大数据平台研判分析目标车辆活动轨迹后,一举将藏匿在海珠区赤沙路的某训练场的5辆“假套牌”车擒获。据悉,今年前7个月,广州交警共查获1500余辆“假套牌”车。

  根据DG大数据平台研判分析,广州交警巡逻大队发现海珠区赤沙路长期有报废汽车“假套牌”车辆活动的轨迹。广州交警巡逻大队最终将目锁定在位于海珠区赤沙路某训练场的藏匿窝点。8月2日,广州交警一举将这5辆“假套牌”车查获。民警在查处现场发现,这5辆分别为粤A034××、粤AEP3××、粤GK2R××、粤A01××学、粤A60××学等号牌的“假套牌”车,其中有2辆还是教练车,1辆经过改装的小车。这辆经过改装的小车,虽是普通小车车貌,但仍加装了教练车的部分设备。

  据介绍,这些车辆中有4辆是套牌车,1辆为假牌车,初步调查情况显示大部分为报废汽车,为达到继续上路的目的,而使用了假牌或套牌。目前,相关情况仍在继续调查之中。

  针对“假套牌”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通过DG大数据平台核查“假套牌”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藏匿窝点。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交警部门启用的“鹰眼”系统堪称查处“假套牌”车的一大利器,可瞬时揪出“带病”车辆。

  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废的教练车已超过使用年限,车辆硬件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报废汽车“假套牌”车辆基本上都没有正规车辆手续,使用“假套牌”的违法者,往往存在违法随意性极大的情况。这些违法者往往伪造、套用其他车辆的真实号牌,转嫁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规:

  对于使用“假套牌”的违法行为,除了对车辆进行扣留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以及第96条相关条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将处于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不论是使用假牌还是套牌行为,除了上述处罚之外,还将对驾驶人的驾驶证作出记12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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